各省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辦),省醫藥招標采購聯席會議辦公室,各省直醫療機構,各駐豫部隊醫療機構及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免疫抗腫瘤和血液系統類等藥品價格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2938號)精神,按照《藥品差比價規則》等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決定調整免疫、抗腫瘤和血液及部分增補藥品最高零售限價,F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部分免疫、抗腫瘤和血液系統類等藥品最高零售限價。調整后的價格,單獨定價藥品按《單獨定價藥品最高零售限價》(附件1)、《河南省增補單獨定價藥品最高零售限價》(附件2)的規定執行;統一定價藥品按《統一定價藥品最高零售限價》(附件3)、《河南省增補統一定價藥品最高零售限價》(附件4)的規定執行。對加配各種注射器(含預充式)、配專有溶媒、溶劑等包裝的注射劑一律執行相應藥品規格普通注射劑藥品價格。本通知所有品種未標注生產企業的均執行統一最高零售限價。
二、政府定價范圍內藥品國家和我省文件未列的規格,各有關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應按有關程序到我委申報價格。我委將按照《藥品差比價規則》等有關政策規定,制定公布相關藥品最高零售價格。未經我委核定公布的政府定價藥品價格,不能作為在我省銷售的政策依據。
三、鑒于有關品種已停止生產或進口,決定取消原雅培公司生產的環孢素膠囊和低分子肝素鈉注射劑、惠氏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西羅莫司口服溶液劑和米托蒽醌注射劑、拜耳公司生產的他莫昔芬片劑、奧地利依比威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順鉑注射劑、廣東天普生化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尿激酶注射劑和賽諾菲安萬特公司生產的噻氯匹定片劑等產品單獨定價的價格。
四、將我委豫發改價管[2011]326號文件附表一中頭孢替安的生產企業名稱,變更為“上海新亞藥業有限公司”。取消我委豫發改價管[2011]1386號文件附表一規定的湘北威爾曼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頭孢噻肟舒巴坦單獨定價資格和價格,價格改由企業自主制定。
五、全省各醫療機構、社會零售藥店及其他藥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相關藥品的價格不得超過此次公布的價格。我委調整藥品政府最高零售價格,藥品中標零售價格高于調整后零售價格的,按調整后零售價格執行;藥品中標零售價格低于調整后零售價格的,不得提高中標零售價格。
六、上述規定自2012年10月8日起執行。凡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七、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抓緊貫徹實施,認真做好藥品價格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同時加強藥品價格監督檢查和藥品市場購銷價格監測工作, 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委。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