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制藥工業協會會費標準
《河南省制藥工業協會會費標準》已于二〇一八年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省協會第六屆第六次理事會(會員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現公布如下:
一、會長、執行會長單位每年50000元。
二、副會長單位每年30000元。
三、大中型企業(包括常務理事單位)每年5000元。
四、小型企業和其他單位(理事單位)每年3000元。省協會辦公用房由會長或執行會長單位提供;經費不足時,差額部分一般采取工資方式從會長或執行會長單位列支,執行該單位規定。
本標準從二〇一九年一月一日起執行。補繳原來欠繳會費的執行本標準規定。